内容:
本标准根据《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已建和在建拱坝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对原标准SD 145-1985《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修订工作自1998年启动以来,修订组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并进行了《拱坝强度准则及分项系数研究》、《拱坝稳定准则及分项系数研究》、《拱坝泄洪雾化专题研究》、《拱坝体形分析专题研究》等专题研究工作,为本标准的修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标准与SD 145-1985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遵照GB 50199规定的原则,拱坝强度及拱座稳定安全计算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原则,按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运算式进行控制。
——将坝高划分改为:低坝的高度为50m以下,中坝的高度为50m—100m,高度在100m以上为高坝。
——采用混凝土强度标准值代替混凝土标号表示坝体混凝土强度。
——强调拱坝设计中应重视优选枢纽布置和拱坝布置、合理选择拱坝建基面和拱坝体形、拱座稳定及基础处理设计、高拱坝泄洪消能及雾化影响研究等工作。
——取消了原标准U形河谷有利于选择双曲拱坝,V形河谷有利于选择单曲拱坝的界定;增加了高拱坝体形选择应进行地基综合变形模量、温度作用等敏感性分析,使拱坝体形有较大的适应性的要求。
——增加了泄洪布置和方式应具有足够的运行灵活性,重要工程或大型工程的泄洪布置需经模型试验论证的要求;增加了拱坝泄洪布置宜优先考虑采用坝身孔口泄洪方式的要求。
——对水垫塘设计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下游河道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要求。
——对拱坝混凝土的抗渗性和耐久性进行了规定。
——增加了有限元法计算的应力控制标准。
——增加了高拱坝宜采用有限元法进行温度场、温度应力分析的要求和主要温控措施。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 145-1985。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