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人是否是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长期存在着争议的问题。本书对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提出了不同于理论界以往的解读。本书认为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一定要结合法律和社会实践的主体来理解。作者提出: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从多种意义上使用过人这一概念,马克思学说中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作为马克思学说基础和出发点,作为马克思学说体系核心概念的人,应该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一一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基本经济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民法中所界定的企业法人。本书的观点对拓宽对该问题研究的视域,反映马克思学说的科学性、逻辑性、现实性,回击对马克思学说的各种攻击和歪曲,对于指导社会主义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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